您可以調整容錯移轉、容錯回復或慣用的擁有者設定,以控制當特定應用程式或服務失敗時,叢集的回應方式。如需說明設定運作方式的範例,請參閱修改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的設定。
若要完成此程序,至少需要本機 Administrators 群組或等同群組的成員資格。 請參閱有關使用適當帳戶與群組成員資格的詳細資料,網址位於:
修改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的容錯移轉設定 |
在 [容錯移轉叢集管理員] 嵌入式管理單元中,如果所要設定的叢集並未顯示,請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在 [容錯移轉叢集管理員]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按一下 [管理叢集],再選取或指定所要的叢集。
如果主控台樹狀目錄已摺疊,請展開所要設定之叢集下方的樹狀目錄。
展開 [服務與應用程式]。
在要修改容錯移轉設定的服務或應用程式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內容]。
若要設定容錯回復,在 [一般] 索引標籤上,變更慣用擁有者的設定,然後按一下 [容錯移轉] 索引標籤並選擇 [容錯回復] 下的選項。
如果您要進行容錯回復,必須設定慣用的擁有者 (亦即,如果想要特定服務或應用程式儘可能地容錯回復到特定的節點)。
若要設定叢集服務在指定期間內應嘗試重新啟動或容錯移轉的次數,請按一下 [容錯移轉] 索引標籤,並在 [容錯移轉] 下指定值。
如需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之容錯移轉設定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修改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的設定。
其他考量
- 若要開啟容錯移轉叢集嵌入式管理單元,請依序按一下 [開始]、[系統管理工具],再按一下 [容錯移轉叢集管理員]。 當 [使用者帳戶控制] 對話方塊出現,確認顯示的動做為所需動作後,再按一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