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題描述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的容錯移轉和容錯回復設定。它也提供您可針對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進行其他修改設定的詳細資訊連結。

修改容錯移轉與容錯回復設定,包括慣用擁有者

您可以調整容錯移轉設定 (包括慣用的擁有者和容錯回復設定),以控制當應用程式或服務失敗時,叢集的回應方式。您可以在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的內容頁 (在 [一般] 索引標籤或 [容錯移轉] 索引標籤中) 上進行這些設定。下表提供說明這些設定如何運作的範例。

設定效果

範例 1

[一般] 索引標籤,[慣用的擁有者]:Node1

[容錯移轉] 索引標籤, [容錯回復設定]:允許容錯回復 (立即)

如果服務或應用程式從 Node1 容錯移轉到 Node2,當 Node1 再次可用時,服務或應用程式將容錯回復到 Node1。

範例 2

[容錯移轉] 索引標籤,[指定期間內的失敗次數上限]: 2

[容錯移轉] 索引標籤,[期間 (小時)]: 6

在六小時的期間內,如果應用程式或服務失敗不超過兩次,則每次都會重新啟動或容錯移轉。如果應用程式或服務在六小時的期間內發生第三次失敗,就會維持失敗狀態。

失敗次數上限的預設值是 n-1,其中 n 是節點數目。您可以變更此值,但是建議使用相對較低的值,這樣萬一發生多個節點失敗,應用程式或服務就不會在節點之間無限期移動。

修改設定的相關主題清單

下列主題提供您可針對叢集服務或應用程式進行修改之設定的詳細資料。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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