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開啟並檢視使用事件檢視器封存的記錄檔。您可以隨時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開啟多個已儲存的記錄並加以存取。您可以關閉已在事件檢視器中開啟的記錄檔,而不會刪除記錄檔中的資訊。
開啟已儲存的事件記錄檔 |
啟動事件檢視器。
按一下 [執行] 功能表上的 [開啟已儲存的記錄]。
在 [搜尋位置] 方塊中,選取記錄檔所在的資料夾。
選取記錄檔,然後按一下 [開啟]。
(選擇性) 在 [名稱] 方塊中,輸入供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使用的新名稱,或使用現有的記錄檔名稱。
附註 如果您輸入的名稱與記錄檔名稱不同,則該名稱僅用於代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而不會變更記錄檔的名稱。
(選擇性) 在 [描述] 方塊中,輸入記錄檔的描述。當您按一下主控台樹狀目錄中之記錄檔的父資料夾,描述就會顯示在中心窗格。
(選擇性) 按一下 [新增資料夾],輸入將要放置已開啟的記錄檔之資料夾名稱,然後按一下 [確定]。如果您沒有選取父資料夾,新資料夾將放置在 [已儲存的記錄] 中。
(選擇性) 如果您是電腦的系統管理員,且不希望其他使用者在事件檢視器已啟動時可使用開啟的記錄檔,則可按一下以清除 [所有使用者] 核取方塊。如果您沒有清除核取方塊,所有使用者將可使用開啟的記錄檔,而且除非他們擁有系統管理員權限,否則不得將開啟的記錄檔從主控台樹狀目錄移除。
選取您要將記錄檔放置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位置。您必須將記錄檔放置在 [已儲存的記錄] 資料夾中,或是 [已儲存的記錄] 資料夾之下的新資料夾。
按一下 [確定]。
從主控台樹狀目錄刪除記錄檔即可關閉該記錄檔。
重要 | |
刪除記錄檔只會將記錄檔從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移除,並不會將記錄檔從系統中刪除。 |
從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移除開啟的記錄檔 |
如果事件檢視器尚未執行,請啟動事件檢視器。
選取您想從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移除的記錄檔。
在 [執行] 功能表,按一下 [刪除]。您也可以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刪除],或是按一下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然後按 Delete 鍵。
按一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