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管理單元是主控台的基本元件。您僅能於主控台內使用嵌入式管理單元;而無法在主控台以外的地方執行他們。

如果您安裝的元件有相關的嵌入式管理單元,在這台電腦上建立主控台的任何人都能使用這個嵌入式管理單元 (除非使用者原則有限制)。

嵌入式管理單元和嵌入式管理單元延伸

MMC 支援兩種類型的嵌入式管理單元:獨立嵌入式管理單元與嵌入式管理單元延伸。您可以將獨立嵌入式管理單元 (通常稱為嵌入式管理單元) 新增至主控台,而不需先新增其他項目。嵌入式管理單元延伸 (通常稱為延伸),則必須新增到已經存在於樹狀目錄中的獨立或其他嵌入式管理單元延伸。啟用嵌入式管理單元的延伸時,它們會在嵌入式管理單元所控制的物件上作業,例如,電腦、印表機、數據機或其他裝置。

當您新增嵌入式管理單元或延伸至主控台時,它可能會顯示為樹狀目錄中的新項目,或是新增捷徑功能表項目、其他工具列、其他內容頁或精靈至已安裝於主控台中的嵌入式管理單元。

新增嵌入式管理單元至主控台

您可以新增一個或多個嵌入式管理單元及其他項目至主控台。此外,您可以將特定嵌入式管理單元的數個例項新增至同一個主控台,以管理不同的電腦,或修復毀損的主控台。每當您新增一個嵌入式管理單元的新例項至主控台時,在您為此嵌入式管理單元進行設定之前,該嵌入式管理單元的任何變數都會設定為預設值。例如:如果您設定一個特定的嵌入式管理單元來管理遠端電腦,然後再為該嵌入式管理單元新增一個例項時,將不會自動設定這個新增的例項來管理遠端電腦。

通常您只能新增目前用來製作主控台之電腦上所安裝的嵌入式管理單元。但是,如果您的電腦是網域的一部分,則您可以使用 MMC 來下載任何未安裝於本機,但適用於 Active Directory 的嵌入式管理單元。如需新增已發行嵌入式管理單元及延伸至主控台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MMC 3.0 中新增、移除及組織嵌入式管理單元和延伸

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