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要允許針對系統管理目的之遠端連線,並不需要安裝 RD 工作階段主機 角色服務。而是在您要遠端管理的電腦上啟用遠端桌面。

附註

遠端桌面只支援兩個對電腦的並行遠端連線。這些連線不需要遠端桌面服務用戶端存取使用權 (RDS CAL)。

您可以使用以下程序,在 Windows Server 2008 R2 電腦上啟用遠端桌面。

若要完成此程序,至少需要您計劃設定之電腦上的本機 Administrators 群組的成員資格或同等權限。

啟用遠端桌面
  1. 啟動系統工具。若要啟動系統工具,請依序按一下 [開始][執行],輸入 control system,然後按一下 [確定]

  2. 按一下 [工作] 下的 [遠端設定]

  3. [系統內容] 對話方塊的 [遠端] 索引標籤上,根據您的環境按一下下列選項的其中一項:

    • 允許來自執行任何版本之遠端桌面的電腦進行連線 (較不安全)

    • 僅允許來自執行含有網路層級驗證之遠端桌面的電腦進行連線 (較安全)

    如需上述選項的相關資訊,請按一下 [遠端] 索引標籤上的 [協助我選擇] 連結。

  4. 使用遠端桌面,按一下 [選取使用者] 以新增需要連線到電腦的使用者與群組。您新增的使用者與群組便會新增至 Remote Desktop Users 群組。

    附註

    即使並未列出本機 Administrators 群組的成員,這些成員還是可以進行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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