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開啟並檢視使用事件檢視器封存的記錄檔。您可以隨時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開啟多個已儲存的記錄並加以存取。您可以關閉已在事件檢視器中開啟的記錄檔,而不會刪除記錄檔中的資訊。

開啟已儲存的事件記錄檔
  1. 啟動事件檢視器。

  2. 按一下 [執行] 功能表上的 [開啟已儲存的記錄]

  3. [搜尋位置] 方塊中,選取記錄檔所在的資料夾。

  4. 選取記錄檔,然後按一下 [開啟]

  5. (選擇性) 在 [名稱] 方塊中,輸入供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使用的新名稱,或使用現有的記錄檔名稱。

    附註

    如果您輸入的名稱與記錄檔名稱不同,則該名稱僅用於代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而不會變更記錄檔的名稱。

  6. (選擇性) 在 [描述] 方塊中,輸入記錄檔的描述。當您按一下主控台樹狀目錄中之記錄檔的父資料夾,描述就會顯示在中心窗格。

  7. (選擇性) 按一下 [新增資料夾],輸入將要放置已開啟的記錄檔之資料夾名稱,然後按一下 [確定]。如果您沒有選取父資料夾,新資料夾將放置在 [已儲存的記錄] 中。

  8. (選擇性) 如果您是電腦的系統管理員,且不希望其他使用者在事件檢視器已啟動時可使用開啟的記錄檔,則可按一下以清除 [所有使用者] 核取方塊。如果您沒有清除核取方塊,所有使用者將可使用開啟的記錄檔,而且除非他們擁有系統管理員權限,否則不得將開啟的記錄檔從主控台樹狀目錄移除。

  9. 選取您要將記錄檔放置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位置。您必須將記錄檔放置在 [已儲存的記錄] 資料夾中,或是 [已儲存的記錄] 資料夾之下的新資料夾。

  10. 按一下 [確定]

從主控台樹狀目錄刪除記錄檔即可關閉該記錄檔。

重要

刪除記錄檔只會將記錄檔從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移除,並不會將記錄檔從系統中刪除。

從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移除開啟的記錄檔
  1. 如果事件檢視器尚未執行,請啟動事件檢視器。

  2. 選取您想從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移除的記錄檔。

  3. [執行] 功能表,按一下 [刪除]。您也可以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刪除],或是按一下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的記錄檔,然後按 Delete 鍵。

  4. 按一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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