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關機事件追蹤器時,使用者必須提供原因才能關閉或重新啟動電腦。若電腦意外關機或重新啟動 (可能導因於斷電或硬體故障),系統會提示重新啟動後第一個登入的本機 Users 群組成員在關機事件追蹤器中輸入原因。

您可以編輯本機電腦的群組原則設定,在本機電腦上啟用關機事件追蹤器。

若要完成此程序,至少需要本機 Administrators 群組的成員資格或同等權限。

 

若要在群組原則中啟用關機事件追蹤器
  1. 按一下 [開始],然後在 [搜尋] 方塊中按一下,再輸入 gpedit.msc

    此時會顯示 [群組原則物件編輯器] 對話方塊。

  2. [本機電腦原則] 瀏覽窗格中,依序展開 [電腦設定][系統管理範本],再按一下 [系統]

  3. 在主控台窗格中,向下捲動到物件清單,於 [顯示關機事件追蹤器]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再按 [內容]

  4. [設定]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 [已啟用]

  5. 在下拉式方塊中,按一下 [一直顯示],然後按一下 [確定]

    附註

    [僅限伺服器] 和 [僅限工作站] 設定是專供網域系統管理員使用。

其他考量

  • 您必須是本機 Administrators 群組的成員或具有同等權限的成員,才能執行此程序。

  • 如果有許多人同時使用一台啟用關機事件追蹤器的電腦,請考慮建立說明如何記錄原因的指導方針,例如在所有因安裝新程式而需要重新啟動的時機,於註解欄位中輸入應用程式的名稱。

其他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