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當選取 [NAT] 索引標籤上的 [連線到網際網路的公用介面] 時,才會顯示這個索引標籤。

若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 (ISP) 提供您公用 IP 位址範圍而不是單一位址,請使用此索引標籤來設定公用的啟用 NAT 介面的位址。

對話方塊元素描述

位址清單

列出 ISP 指派給您的公用 IP 位址的設定範圍。

保留區

按一下以保留設定範圍內,不能用於位址轉譯的特定公用 IP 位址。保留的公用 IP 位址可用於私人網路上的網際網路 Web 伺服器。除非您至少設定一個 IP 位址集區,否則無法設定保留區。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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