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服務失敗,您可以使用 [服務] 嵌入式管理單元,指定在第一次或第二次服務失敗或後續失敗時採取的動作 (例如,執行程式或指令碼)。

若要完成此程序,至少需要 Account OperatorsDomain AdminsEnterprise Admins 的成員資格或同等權限。請檢視本主題中「其他考量」的詳細資料。

設定服務失敗時的復原動作
  1. 按一下 [開始],在 [開始搜尋] 方塊中輸入 services.msc,然後按 ENTER。

  2. 在詳細資料窗格中,於您要設定復原動作的服務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內容]

  3. [修復] 索引標籤的 [第一次失敗時][第二次失敗時] 以及 [後續失敗時],按一下您要採取的動作,然後按一下 [確定]

    • 如果您按一下 [執行程式],請在 [執行程式] 下,輸入指定電腦的完整路徑。不支援「通用命名慣例 (UNC)」名稱。例如,輸入 C:\scripts\handlefailure.cmd,而不是 \\computername\c$\scripts\handlefailure.cmd。您指定的程式或指令檔應該不需要使用者輸入。

    • 如果您是按一下 [重新啟動電腦],請按一下 [電腦重新啟動的選項] 來指定電腦應該等候多久後,就重新啟動。您也可以建立訊息,在電腦重新啟動之前先自動傳送給遠端使用者。

    • 選取 [啟用因錯誤而停止時的動作],以便觸發服務因為錯誤而停止時的復原動作。

其他考量

  • 若要執行此程序,您必須是 Account Operators 群組、Domain Admins 群組、Enterprise Admins 群組的成員,或是被委派適當的授權。基於最佳安全性的作法,請考慮使用 Run as 執行此程序。

  • 只有在執行 Windows 2000 或更新版本的電腦上,才可以使用復原動作。

其他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