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線到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的每個使用者或運算裝置,都必須擁有遠端桌面授權伺服器所發出的有效遠端桌面服務用戶端存取使用權 (RDS CAL)。

安裝並設定好授權伺服器後,您必須在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上執行下列動作,以確保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可以連絡授權伺服器以要求用戶端的 RDS CAL:

若要對可能的授權設定問題發出警示,請使用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設定工具中的 [授權診斷]。如需授權診斷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Windows Server 2008 R2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設定說明中的「識別可能發生的 RD 工作階段主機伺服器授權問題」主題。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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