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您擁有連線物件,否則連線物件內容的變更不會生效。當您手動建立連線物件或取得自動連線物件的擁有權,會建立連線物件的擁有權。除非您正在手動建立複寫拓撲,否則不需要管理連線物件。
項目 |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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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輸 |
提供可用的網路通訊協定清單供此連線使用。 請在大多數複寫案例使用 IP。簡易郵件傳送通訊協定 (SMTP) 僅適用於無法進行 IP 複寫的罕見拓撲。 |
變更排程或檢視排程 |
此排程適用站台內連線物件,以及手動建立站台間連線物件。 手動建立站台間連線物件時,按一下以檢視或指定此連線發生複寫的頻率。自動產生的站台間連線物件,會從站台連結物件衍生其排程。 站台內連線物件會發生複寫以回應變更。不過,自動產生的站台間內連線物件也有預設 1 小時的排程,以確保如果通知機制失敗仍會發生複寫。自動產生的站台內連線物件,會從 NTDS 站台設定物件排程衍生其排程。 |
變更 |
在此連線複寫目錄資訊的位置,按一下選取替代網域控制站做為來源複寫協力電腦。 |
已複寫的命名內容 |
此網域控制站與伺服器來源複寫協力電腦共同擁有的目錄分割,以及此網域控制站接收更新的目錄分割。 |
部分複寫的命名內容 |
如果此伺服器是通用類別目錄伺服器,這些唯讀目錄分割的更新會在此連線上複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