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已刪除或舊版本的現有群組原則物件

  1. 在 [群組原則管理主控台] (GPMC) 主控台樹狀目錄中,於內含您要還原之群組原則物件 (GPO) 的樹系和網域中,找出 [群組原則物件]

  2. [群組原則物件]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 [管理備份]

  3. [管理備份] 對話方塊的 [備份位置] 方塊中,輸入備份資料夾的路徑。您也可以使用 [瀏覽] 來找出備份資料夾。

  4. [已備份的 GPO] 方塊中,從顯示的 GPO 備份清單中選取您要還原的 GPO,然後按 [還原]

  5. 在提示您確認還原操作時,按一下 [確定]

  6. 操作完成之後,請按一下 [確定],然後按 [關閉]

其他考量

  • 您必須在網域中具有建立 GPO 的特殊權限,並具有已備份的 GPO 之檔案系統位置的 [讀取] 權限,才能還原已刪除的 GPO。

  • 您也可以在 [網域]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使用 [管理備份] 功能來還原現有或已刪除的 GPO。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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