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 [共用與存放管理] 中的 [規定共用資料夾精靈],透過網路來共用伺服器中資料夾和磁碟區的內容。您可以使用此精靈完成下列動作:

  • 指定您要共用的資料夾或磁碟區或建立要共用的新資料夾。

  • 指定要用以存取共用資源的網路共用通訊協定。

  • 變更您要共用之資料夾或磁碟區的本機 NTFS 權限。

  • 指定對共用資源中之檔案的共用存取權限、使用者限制及離線存取。

  • 將共用資源發佈到分散式檔案系統 (DFS) 命名空間。

  • 如果已安裝 Services for Network File System (NFS),指定共用資源的 NFS 型存取權限。

  • 如果已安裝 [檔案伺服器資源管理員],將儲存配額套用至新的共用資源,並建立檔案檢測以限制該資源中能夠儲存的檔案類型。

若要完成此程序,至少需要 Administrators 的成員資格或同等權限。請至下列網頁檢視關於使用適當帳戶和群組成員資格的詳細資料: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83477 (可能為英文網頁)

共用資料夾或磁碟區
  1. 按一下 [動作] 窗格中的 [規定共用]

  2. 遵循 [規定共用資料夾精靈] 中的步驟建立及設定共用資源。

其他考量

  • 若要開啟 [共用與存放管理],請按一下 [開始],指向 [系統管理工具],然後按一下 [共用與存放管理]

其他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