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物件都有其擁有者,無論該物件位於 NTFS 磁碟區或在 Active Directory 網域服務 (AD DS) 中。擁有者可以控制物件權限的設定方式,以及要授與權限的對象。

重要

需要修復或變更檔案權限的管理員必須從取得檔案的擁有權開始。

根據預設值,擁有者是建立物件的實體。擁有者永遠可以變更物件的權限,即使擁有者對物件的所有存取皆遭到拒絕時亦然。

可以取得所有權的人有:

  • 系統管理員:根據預設值,Administrators 群組會取得 [取得檔案或其他物件的擁有權] 使用者權限。

  • 擁有物件 [取得擁有權] 權限的任何使用者或群組。

  • 擁有 [還原檔案及目錄] 使用者權限的使用者。

您可以使用下列兩種方式移轉擁有權:

  • 目前的擁有者可以將 [取得擁有權] 權限授與其他使用者,但該使用者必須為目前擁有者的存取權杖所定義的群組成員。使用者必須實際取得所有權才能完成轉送。

  • 系統管理員可以取得所有權

  • 擁有 [還原檔案及目錄] 使用者權限的使用者可以連按兩下 [其他使用者及群組],並選擇任何使用者或群組來指派擁有權。

其他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