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必須能夠連絡遠端桌面授權伺服器,才能為連線到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的使用者或運算裝置要求遠端桌面服務用戶端存取使用權 (RDS CAL)。
在 Windows Server 2008 R2 中,您必須指定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使用的授權伺服器。執行 Windows Server 2008 R2 的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已經不再支援自動授權伺服器探索。
使用下列程序指定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使用的授權伺服器。
若要完成此程序,至少需要您計劃設定之 RD 工作階段主機伺服器上的本機 Administrators 群組或等同群組的成員資格。 請參閱有關使用適當帳戶與群組成員資格的詳細資料,網址位於:
指定 RD 工作階段主機伺服器使用的授權伺服器 |
在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上,開啟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設定]。 若要開啟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設定],按一下 [開始],依序指向 [系統管理工具]、[遠端桌面服務],然後按一下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設定]。
當 [使用者帳戶控制] 對話方塊出現,確認顯示的動做為所需動作後,再按一下 [是]。
在 [編輯設定] 區段中的 [授權] 下,按兩下 [遠端桌面授權伺服器]。
按一下 [新增]。
在 [新增授權伺服器] 對話方塊中,從已知授權伺服器清單中選取授權伺服器,再按一下 [新增]。如果您要新增的授權伺服器未列出,請在 [授權伺服器名稱或 IP 位址] 方塊中,輸入您要新增的授權伺服器名稱或 IP 位址,然後按一下 [新增]。
您可以新增多個供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使用的授權伺服器。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會以 [指定的授權伺服器] 方塊中顯示的順序連絡授權伺服器。
按一下 [確定] 以關閉 [新增授權伺服器] 對話方塊,然後按一下 [確定] 將變更儲存到授權設定值。
您也可以套用 [使用指定的遠端桌面授權伺服器] 群組原則設定,來指定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使用的授權伺服器。此原則設定位於 [電腦設定\原則\系統管理範本\Windows 元件\遠端桌面服務\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授權],並可使用本機群組原則編輯器或群組原則管理主控台 (GPMC) 進行設定。請注意,群組原則設定將會優先於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設定中的授權伺服器設定。
如需遠端桌面服務群組原則設定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遠端桌面服務技術參照 (